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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于2023年5月6日入驻抖音平台店铺,入驻店铺后签订平台协议《电子商务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(2023版)》并缴纳2000元保证金,在2023年7月23日抖音平台判定我为无货源一般违规,平台说明无货源是在未经货源方授权的情况下搬运“货源”信息,但是我已经获取到货源方授权,货源方明确授权给我代发,而且抖音平台第一次判定我一般违规的时候我就直接下架了产品,并没有二次违规,但是抖音平台在2023年7月30号以我严重违规为由扣除我2000元保证金。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对店铺进行了严格的检查,但自2023年7月23日后并未再出险以上违规情况。跟平台沟通无效,与客服联系协商,但客服均未能给出符合国家规定的、符合事实的判定依据,并用模棱两可的条款模糊概念,敷衍了事。被投诉人的这种霸王条款严重的侵害了我的的合法权益
而且保证金是用来保障消费者权益的,如果商家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,可以扣除保证金给到消费者,但是我出的这几十单都是赔钱做福利,亏得我自己的钱包,并没有给平台和消费者造成损失,为什么直接扣除我2000元人民币,这是变相非法集资!